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填写有哪些要求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4-23作者:设置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各院(系)会按照就业协议书编号对照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协议书编号顺序》发放,要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以免弄混,弄丢。
(2)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要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毕业生填好后经各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以院(系)为单位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就业指导中心不受理学生个人盖章事宜。
(4)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5)就业协议书不能复印,复印签约无效,如发现用复印件签约的将按违约处理。
(6)就业协议书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如将就业协议书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不用的就业协议书要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7)就业协议书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留存,毕业生留存,学校留存。
(8)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请毕业生认真保管,原则上丢失不补。
(9)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中需要毕业生填写的地方一律不准留空格,没有内容可填的写“无”或划一斜杠,如果有空格,将不予盖章。
(10)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姓名一栏要填写毕业生高考报名时的名字,不要填写曾用名或其它名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1)培养方式一栏中,统一填写并轨。
(12)推荐表中计算机等级一栏要写清楚是国家几级或省几级,没有的划一斜杠。外语等级要注明是国家几级或专业几级,没有通过国家考试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三级或划一斜杠。
(13)推荐表中获得奖励情况一栏中要写明:
  校级以上奖励要注明是哪一年获上级部门如教育厅、团省委等的表彰。校级和系级奖励要注明哪一学年获得什么表彰。
(14)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一栏填写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
(15)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应聘意见一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不知道怎样填写可填为:同意到贵单位工作。
(16)学生有关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向院(系)的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咨询,也可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1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手续要齐全,手续齐全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用人单位有直接进人权(可以直接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如“东风汽车公司”、“洛阳一拖集团”等。第二,用人单位为省直下属单位,“用人单位意见”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都要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假设)为“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则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其主管单位“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公章。第三,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下属单位(除部委所属单位和各省(区)授予的直接进人单位),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其主管部门地区、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公章。如用人单位为“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其用人主管单位“郑州市人事局”公章。第四,其他情况:只要用人单位明确答应可以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并能帮助其迁转户口关系的河南省外单位,则只需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但进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的,另外需要有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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